各系部、中心、科室:
请各位老师尽快填写2016年工作量统计表,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到系主任处(附支撑材料及工作量统计电子版),系主任审核后12月8日前汇总交到院办。
1.系主任及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审核关于教学部分的工作量(关于课程教学,综合实验,实习实践环节的工作量分配等)
2.关于科研项目的工作量审核由学院统一和科技处核实数据后进行核算。
3.关于科研论文的审核必须附支撑材料(论文及检索复印件),否则不予计算。
附件:2016年工作量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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